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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贸易公司出口汽车配件,其中含独立包装锂电池9类危险品,企业资质和报关咨询

编号:20260818102307237浏览数:681

姓名

PKL001

留言时间

2026-08-18 10:23:07

留言内容

海关您好! 我司是普通进出口贸易企业,主营汽车配件出口,已完成收发货人备案,暂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本次计划出口独立包装、未安装于部件内的锂离子动力电池系统,型号:315.00V 114Ah,额定能量 35910Wh,预判 UN3480、海运 9 类危险货物,作为汽车配件备件,拟和其他普通汽配同柜出运。 特此咨询三点: 1、普通外贸公司出口 UN3480 单独锂电池,企业是否需要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2、工厂可以提供全套合规危险品资料(UN38.3、MSDS、危包使用鉴定单等),危险品申报抬头与报关抬头不一致是否可行? 3、如可以出运,报关申报时锂电池能否与其他配件合并申报,还是锂电池必须单独拆分申报? 恳请予以答复,谢谢!

问题分类

货物监管通关

处理状态

已处理

答复单位

上海海关

处理时间

2026-08-19 13:53:29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首先应确定商品归类,根据归类确定其监管证件。对商品进行归类是准确查询有关商品的进出口税率和监管条件(主要体现为各类进出口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等)的前提。对商品进行归类一般需要了解商品的外观状态、成分含量、结构组成、加工工艺、工作原理、包装形式、功能用途等商品特征中的多个要素,必要时还需查看照片或样品。如需归类预裁定,申请人应当在货物拟进出口3个月之前向其注册地直属海关提出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修正) 》  第十七条,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货物如属于危险货物,应依法申请危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