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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桃仙机场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7:13 文章来源:沈阳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沈阳桃仙机场海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沈阳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努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切实做好机场海关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见实效。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拓宽主动公开渠道,动态维护公示信息。

  在业务工作方面,我关监管一科、监管二科、监管三科牵头负责监管作业场所(场地)抽查、卫生监督抽查、免税店巡查等监管工作,高质量完成监管任务、及时上报检查情况按时通过沈阳海关门户网站及现场公示等形式完成信息公开。在政策法规方面,第一时间公开新发布的海关公告、法规及解读,按需组织关企座谈会,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政策变化,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在交流互动方面,认真落实关长接待日制度,突破原有的机场海关办公网公示和现场张贴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增加了沈阳海关门户网站公示渠道,有效拓展了主动公开的广度,使交流互动渠道更加完善。

  此外,为保证公开信息准确无误,我关根据业务现场实际情况,积极应对业务现场突发情况,如电话线路故障、办公室搬迁等,及时调整业务咨询电话、行政审批业务受理场所地址等公示信息,全年动态调整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内容4次,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

  (二)明晰依申请流程规范处理申请答复

  关深入推进基层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了健全的组织管理及制度体系,能够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以2024年收到的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契机,从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到归档环节,对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工作规程等进行了全流程的实践应用。2件申请均在规定时间内,按申请要求进行了妥善答复,未出现复议、诉讼等情况。同时,我关注重对依申请公开案例的分析总结,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流程图,做到流程清晰、节点明确、专人督办,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证答复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动员全员深度参与,持续提升思想认识。

  组织专题培训,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总署相关工作要求,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确保准确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公开范围、工作程序等内容。同时,联合各业务科室,动员专业领域人才,弥补办公室政务公开人员业务领域覆盖不全的情况,由业务骨干引领形成全员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不断提高一线工作人员专业技能,更好的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5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上年度我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需要进一步扩大,从而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发展。针对以上问题,我关已积极整改并有效解决。一是关长接待日公示渠道拓宽。原公示渠道为对内通过机场海关办公网发布信息,对外通过旅检、货运两大业务现场公示栏发布信息。2024年增加了沈阳海关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的对外公示渠道,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关企座谈会次数增加。增加面对面交流的机会,结合企业诉求,对相关海关政策进行解读、讨论和答疑。贴近企业发展需求,定向解决特色问题,提升了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目前存在问题。

  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逐步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促进了政府与民众的有效互动,但想要取得长足的进步,全员参与至关重要。各科室间需要打破壁垒、紧密配合、加强协作,注重日常工作中的信息收集整理,主动提供可公开的信息资源,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共同营造高效、民主、透明的政务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沈阳桃仙机场海关2024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沈阳桃仙机场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沈阳桃仙机场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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