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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海关(本级机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6:05 文章来源:沈阳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梳理2024年度沈阳海关(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沈阳海关本级机关依托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海关信息589条,内容主要涵盖关区动态、统计信息、拍卖信息、行政执法信息等。积极发挥新媒体在宣传海关业务改革、服务地方发展新举措方面的作用,结合企业、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海关信息及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沈阳海关12360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共235条。按时保质发布关区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沈阳海关本级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是去年同期的4.5倍,内容涉及海关统计、特殊监管区域、行政检查等领域,6件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其余3件均按期答复。全年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做到该保守的秘密坚决守住,该公开的信息依法公开。严格按照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及时审核发布信息,确保发布的内容完整、准确定期巡检网站、新媒体内容,及时对已公开的历史信息进行清理,避免公众获取过时或无效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门户网站、12360热线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发挥12360便民服务热线作用,积极收集、整理热线接听过程中企业、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为企业、群众提供高质量“一对一”即时服务,全年解答群众、企业咨询15988条,接通率达到99.36%。指派专人对门户网站群众留言进行回复,在海关与公众之间建立畅通有效的沟通桥梁,全年共答复业务咨询340条。受理辽宁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转办留言21

  )监督保障方面

  持续加大对各信息公开渠道日常巡检力度,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检查和职能指导,通过门户网站开展问卷调查6期,收集公众意见建议,开展关长接待日活动12次,办理企业群众通过门户网站关长信箱、信访留言版块留言5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1

0

0

0

0

0

1

4.申请人撤销申请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年报中共提到1个问题,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有待进一步增强。

  2024年,沈阳海关本级机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加大对各单位政务公开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一对一指导、实务研讨等形式,提升基层政务公开专岗人员业务水平。

  (二)目前存在问题。

  政策咨询答复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企业群众提出问题的整理、分析工作有待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沈阳海关本级机关2024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沈阳海关(本级机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沈阳海关(本级机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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