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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海关(本级机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15:43 文章来源:沈阳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沈阳海关本级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1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沈阳海关本级机关按照《条例》要求,落实法定职责,持续拓展、细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及时公开政策法规、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集中采购等信息。同时不断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推进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信息公开。全面落实执法信息公开,持续推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前公开。全年依托沈阳海关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72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64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92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沈阳海关本级机关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提升答复文书和办理过程规范化水平,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部分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申请人撤销申请1件,已全部按期办理并进行答复。未出现因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管理,对2014年以来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统一在门户网站本关公告(规范性文件)栏目对外公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对涉及相对人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海关信息,一律主动公开。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原则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健全网站管理制度,完善日常监测机制,进一步规范栏目设置、内容管理、安全防护和页面设计,确保更新及时、链接有效、内容准确、回应及时、服务实用。强化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管理,2021沈阳海关12360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各类信息531条,同比增长8.6%沈阳海关12360政务微博发布各类信息571条,同比增长12.8%。加强沈阳海关12360服务热线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2021年共接听咨询电话18297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制定《2021年沈阳海关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确保总署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到位。参与地方对辖区政务公开网站规范性管理的检查考核,借鉴吸收优秀管理经验,提升自身政务公开及网站政务服务管理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62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年报中共提到2个问题,一是对门户网站建设工作的统筹、指导、培训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能力与总署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2021年,沈阳海关本级机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一是按照《2021年直属海关子网站绩效评估方案》要求,做好门户网站日常巡检、维护工作,编制《沈阳海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版)》,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主体和时限;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2021年共制作政策解读53篇,被总署12360微信公众号采用13篇,是去年同期的3.25倍。

  (二)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对重大政策措施的解读能力仍需加强;二是门户网站便利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

沈阳海关(本级机关)海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沈阳海关(本级机关)海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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