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处

发布时间:2019-04-11 10:54 文章来源:沈阳海关 【字体:

  

  主要职责

  (一)参与研究拟订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研究拟订自由贸易试验区与海关管理相关的改革任务规划,组织推进落实有关改革任务。

  (二)牵头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制度创新,组织开展复制推广和发展评估工作,有针对性地深化完善改革创新方案。

  (三)组织协调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特殊监管区域有关规划、设立、验收、调整、退出等工作,根据总署相关绩效评估指标等要求做好事中事后监督工作。

  (四)组织研究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发展与管理相关政策及建议。

  (五)联系总署、各直属海关及省、市政府相关单位协调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改革任务,统一开展政策咨询解答及政策宣讲。

  (六)承办沈阳海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24-12360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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