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订科技发展规划、科技装备保障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科技管理工作制度,编制并执行科技预算。
(二)承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协调、督促落实相关决定事项。
(三)承担关本级的科技设备配置计划、采购计划、分配方案的制定以及拟定配备标准、经费预算、发放管理等,对口有关单位和部门编报各类信息化设备需求。
(四)承担海关实验室建设发展与监督管理。执行总署制定的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绩效考核工作。
(五)承担科研项目立项、开发、验收、推广、运维、绩效管理。
(六)拟订海关信息系统应用、数据、技术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承担信息化应用项目立项、开发、验收、推广、运维、绩效管理。
(八)承担信息系统安全和运行管理工作。
(九)拟订口岸检查、检验、检疫技术装备设施、现场快速检验化验设备保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新技术及装备推广应用工作。
(十)承担科技专家、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承担海关大数据应用的技术支持工作。
(十二)承担沈阳信息系统基础环境(机房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网络、通信运维与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署级、关级应用系统维护。
(十五)承担信息化终端设备的运维及管理。
(十六)承担技术服务工作。
(十七)承办沈阳海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24-12360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