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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6-04-03 10:18 文章来源:沈阳海关 【字体:

  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海关总署有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人员,包括动植物、食品、化妆品的海关检查、检验、检疫以及人员卫生检疫的工作制度。

  (二)组织落实海关总署有关物流监控的工作制度。

  (三)组织落实海关总署有关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及经营人的管理制度。

  (四)组织落实海关总署有关进出境人员及旅客行李物品、免税商店管理等监管制度。

  (五)组织落实关于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的口岸监管工作,组织落实口岸监管环节的反恐、防扩散、出口管制等工作,组织落实关于进口固体废物、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等口岸监管工作。

  (六)组织落实进出境卫生、动植物、食品、化妆品口岸检验检疫和进出境商品口岸检验等工作。

  (七)组织落实海关总署有关进出境邮件快件、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境展览品等监管制度。

  组织落实海关总署有关属地查检的工作制度。

  (九)承担关区口岸监管工作用犬应用管理工作。

  )承担关区口岸监管业务日常运行监控指挥工作。

  (十承办沈阳海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24-12360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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