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订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执法评估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内控机制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拟定相关审计制度,组织实施内部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审计等工作。
(五)联系、协调审计署、海关总署对的审计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指导。
(六)对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督察工作。
(七)对贯彻落实海关总署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督察工作。
(八)对贯彻落实关党委工作部署情况开展督察工作。
(九)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执法评估、内部控制、审计有关工作。
(十)组织开展海关风险预警处置和审计监督系统应用、考评等工作。
(十一)承办沈阳海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24-12360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