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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内审处

发布时间:2019-04-11 10:47 文章来源:沈阳海关 【字体:

  

  主要职责

  (一)拟订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执法评估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内控机制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拟定相关审计制度,组织实施内部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审计等工作。

  (五)联系、协调审计署、海关总署对的审计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指导。

  (六)对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督察工作。

  (七)对贯彻落实海关总署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督察工作。

  (八)对贯彻落实关党委工作部署情况开展督察工作。

  (九)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执法评估、内部控制、审计有关工作。

  (十)组织开展海关风险预警处置和审计监督系统应用、考评等工作。

  (十一)承办沈阳海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24-12360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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