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的工作制度。
(二)组织实施国家实行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验证工作。
(三)组织实施法定检验商品数量、重量鉴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多双边协议出口商品检验相关工作。
(五)组织落实进口商品装运前检验工作制度。
(六)按分工承担进口商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相关工作。
(七)承担进出口商品检验结果采信管理工作。
(八)按分工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工作 。
(九)承办沈阳海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24-12360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