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商品检验处

发布时间:2019-04-11 10:52 文章来源:沈阳海关 【字体: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的工作制度。

  (二)组织实施国家实行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验证工作。

  (三)组织实施法定检验商品数量、重量鉴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多双边协议出口商品检验相关工作。

  (五)组织落实进口商品装运前检验工作制度。

  (六)按分工承担进口商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相关工作。

  (七)承担进出口商品检验结果采信管理工作。

  (八)按分工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工作                

  (九)承办沈阳海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24-12360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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