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简介及工作职责
威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本局)成立于1999年11月16日,是由原威海商检局、威海动植物检疫局、威海卫生检疫局合并组建的,是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在威海的分支机构。下辖文登办事处、威海出口加工区办事处、威海机场办事处、邮检办事处四个副处级机构,内设办公室、检务科、综合业务科、卫生检验检疫科、动植物检验检疫科、食品检验监督科、轻纺检验科、机电检验科、鉴定业务科、财务科、政工科、威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十四个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局在所辖区域内,行使国家所赋予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权,负责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和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为国家的对外贸易和威海地区的经济发展服务。
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办法及工作规程,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负责口岸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负责对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和集装箱,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实施检疫,负责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集装箱、包装物及铺垫材料和货物等的卫生除害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实施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情监测、调查等工作,实施动植物疫情的紧急预防措施。
(四)负责实施进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一般包装和出口危险品货物包装鉴定,负责进出口商品鉴定、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
(五)负责实施对进出口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的生产(养殖、种植)、加工和存放等单位的卫生、检疫注册,负责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和出口质量许可工作。
(六)负责实施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物品的入境验证,负责出口、转口商品的有关出境验证。
(七)负责签发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和标识、封识,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出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工作。
(八)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调查和收集国外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和国际贸易商品质量状况,提供有关信息。
(九)负责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外事、科技、财务、基建、物资管理、纪检监察、审计、精神文明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
(十)承办山东检验检疫局及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设置及职责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本局各科室、中心及办事处的日常工作,确保内、外部有效沟通;负责全局工作要点、工作总结、规章制度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审核以威海检验检疫局名义上报下发的正式文件;负责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和综合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检查、督促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组织全局性的接待、安排局领导参加社会公务活动和外事活动等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以及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负责印章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治理规划、措施落实、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信息宣传、政务信息和网站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负责职工餐厅的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值守工作;负责视频会议的会场布置、会场纪律的监督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检容检貌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检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局本部出入境货物及包装的报检、计费、放行、
出证、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的各类原产地证书的签证及管理工作,承担国外有关组织对产地证的退证查询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的报检单位和报检人员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分管企业信用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空白证单、签证印章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业务工作质量检查和业务工作差错控制工作;负责对发现的出局证单差错纠正和预防措施启动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综合业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检验检疫政策研究和业务协调工作;负责检验
检疫法律法规适用管理和本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和监督工作;负责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负责业务投诉、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受理司法调查、国家赔偿、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控制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牵头管理本局行政处罚工作;牵头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和12365工作;牵头行政执法请示报告工作;
负责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人员监督工作;负责民事合同法制审查工作;负责检验检疫流程时限管理工作,负责入境流向管理工作;牵头检验检疫特殊监管区管理和口岸开放管理工作;牵头出入境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牵头集中审单管理工作;牵头进出口电子监管;牵头样品管理工作;牵头出口货物口岸查验管理工作;负责空白证单、签证印章管理和检验检疫标志、封识管理工作; 负责检验检疫业务统计工作;牵头管理质量状况分析工作;负责信息化管理和信息化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数据机房管理工作;负责电子内务平台技术支持、移动办公技术支持和网站建设管理技术支持工作;负责网络管理、计算机病毒防范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应用软件管理和软件正版化管理工作;负责电子密钥管理工作;负责业务管理系统突发重大事件和信息化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办公设备管理工作;牵头信息化水平评估工作;负责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的考核、换证复查、统计、上报、发证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注册评审员管理工作;牵头进口有机产品入境验证工作;负责本局辖区认证有效性监管;牵头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免办工作;归口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
负责业务工作质量检查和业务工作差错控制,管理国外通报调查、出口退运调查和阳性结果处置工作;牵头绩效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标准和科技文献管理工作;牵头检测设备检定管理工作;负责检疫处理单位和从业人员核准工作的管理;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卫生检验检疫科
主要职责:负责海港口岸出入境人员及其携带物、船舶、特殊物品、尸体/骸骨的检疫查验工作;负责海港口岸、出入境船舶等的卫生监督监测和医学媒介生物监控管理工作;负责海港口岸传染病监测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与监督管理;负责海港口岸卫生除害处理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海港口岸核生化有害因子监测和应急处置,实施口岸核生化反恐相关工作;负责办理违规企业(旅客)、业务投诉的调查及行政处罚工作,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负责现场查验设备、药品的采购、校验管理工作;负责卫生检疫质量分析上报、业务工作质量自查、工作差错控制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动植物检验检疫科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出入境动植物检疫、食品安全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办法及工作规程;负责本局辖区内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食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实施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控计划及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动植物疫情信息、产品质量信息、重大疫情的报告及疫情的管理工作,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负责对分管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备案咨询、日常监督管理、定期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注册登记的申请、受理、考核、年审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进境动植物产品加工使用存放单位的资质申请受理、初审、年审及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对进境活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使用申请受理,对辖区内新申请大中动物之外的指定隔离检疫场预考核工作;负责进境植物繁殖材料隔离检疫圃的考核工作;负责进境活动物、植物繁殖材料临时检疫隔离场或隔离检疫圃的检疫监管工作;负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国内收货人备案管理;负责有关进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进出口产品的风险评估及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工作; 负责有关进出口商品档案和企业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主管商品的质量分析上报、业务工作质量自查、工作差错控制;负责办理违规企业、业务投诉的调查及行政处罚工作,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负责装载所辖商品进境集装箱检疫查验工作; 负责本部门检测设备校验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食品检验监督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局辖区内的出入境水产品、加工食品、化妆
品、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上述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及查验工作;负责装载所辖商品的进境集装箱检疫查验工作;负责办理分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注册的咨询和年度复查;负责化妆品进出口企业、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或收货人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分管备案企业的年度报告的审核、报告审查、现场检查、专项检查等工作;负责有关出入境商品档案、企业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控计划、出口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计划和进行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管理;负责分管业务工作质量自查和业务工作差错控制,负责本部门非法检目录内相关产品的国外通报调查和出口退运调查工作;牵头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和食品企业分类管理;牵头进出口食品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办理违规企业、业务投诉的调查及行政处罚工作,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负责分管进出口食品企业信用管理工作;负责食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管理工作;分管本部门检测设备校验管理工作;负责主管商品的质量分析上报;负责相关业务的上报请示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轻纺检验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局辖区内的进出口轻工产品、化工产品、纺织品的检验、口岸查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及进口棉花、羊毛(除原毛外)的检疫工作;负责本局辖区内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监管工作;负责本局辖区进口废物原料的检验监管工作;负责所辖商品的进境集装箱检疫查验工作;负责上述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及查验工作;负责分管企业的分类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主管商品的质量分析上报工作、业务工作质量自查、工作差错控制、本部门非法检目录内相关产品的国外通报调查和出口退运调查工作;负责主管商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管理工作及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工作;
负责本部门检测设备校验管理工作;负责分管企业和商品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办理违规企业、业务投诉的调查及行政处罚工作,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机电检验科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进口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及其制品、进出
口汽车、化矿产品、轻工产品、建材商品等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
理工作;负责上述货物木质包装以及进境集装箱重箱的检疫及查验工
作;负责分管企业的分类管理、日常监督检查以及信用管理工作;负
责分管企业和进出口商品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入境强制性产
品认证商品的查验工作;负责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商品的初审、
复审工作以及相关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负责双边协议国家商品装
前检验工作;负责对外援助物资检验工作;负责目录外商品的监督抽
查工作;负责主管商品的业务统计、质量分析上报、业务工作质量自
查、工作差错控制、不合格处置、国外通报调查和出口退运调查工作;
负责办理违规企业、业务投诉的调查及行政处罚工作,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鉴定业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实施大宗散装进出口矿产品等检验鉴定业务和法定进出口商品的残损鉴定业务;负责出入境集装箱空箱检验检疫业务和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出境集装箱适载性检验业务;负责出入境集装箱场站和集装箱预协检人员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出入境集装箱检验检疫情况的统计、汇总、上报以及质量分析工作;负责法定进出口商品鉴定业务情况的统计、汇总、上报以及质量分析工作;负责检出不合格商品和重大问题处理;负责本部门业务工作质量自查、工作差错控制工作;负责本部门检测设备校验管理工作;负责办理违规企业、业务投诉的调查及行政处罚工作,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负责牵头辖区检验鉴定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财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财务年度预算,制定财务管理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性收费的核算、经费拨入、拨出、支出,对各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的会计核算工作;
负责基本建设的会计核算工作,管好用好建设资金;负责固定资产、检验器具、家具用具的总账核算工作;负责对下属独立核算单位和报帐单位的财务指导与监督;协助有关科室做好部分职工福利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政工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局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事统计和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考核、考察以及职务的呈报审批工作;承办本局干部、工人招考录用、考核、选拔、调动、任免、奖惩、退休、退职、辞退,出国人员的政审和老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局事业单位人员的职称评审、推荐和上报工作;负责管理本局干部、工人的工资待遇等工作;负责本局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干部职工培训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负责本局机关党务工作、群团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按上级部署,对各项规定、决定、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保证政令畅通;负责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保护举报人;负责处理涉及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方面的来信、来访,受理监察对象的相关申诉;协助局党组做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对行风状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制订措施,强化内外部的监督制约、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推进文明执法、优质服务水平,促进廉政勤政建设;
负责特邀廉政监督员的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廉政监察员会议,定期走访廉政监察员;负责开展廉政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制定廉政制度;指导各部门开展好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协助收集汇总行政相对人及其他相关方评价的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口岸出入境人员传染病监测体检与预防接
种工作;负责辖区口岸出入境人员《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与疫苗接种证书的签发;承担辖区旅行卫生保健咨询;为威海口岸卫生检疫执法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内部实验室管理和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档案管理工作。
(十三)机关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为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及良好的办公环境;
承担办公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本局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本局物业管理工作;承担分管设备的管理工作,办公楼基础设施的维修;负责基本用品采购;负责信息化设备和检验检疫器具的采购;
负责办公用具和信息化设备管理;负责电视电话会议技术支撑;负责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集装箱、包装物及铺垫材料和货物的检疫处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四)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本辖区出入境商品的实验室检测工作和实验室管
理工作;包括承担本局委托的相关法检出入境商品检测工作、承接来自境内外客户的委托检测并做好顾客财产的防护工作;负责威海市农副产品、农业投入品、农业生产环境、食品的检测工作;负责威海局的科研管理工作;负责威海局科技档案管理和科技人才选拔管理工作;负责分管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和档案管理工作;为本辖区内从事出入境商品检测的人员提供技术咨询和培训工作;配合省局进行本辖区内进出口企业的比对实验活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五)文登办事处
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内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出入境船舶检验检疫,煤炭、矿石等资源性产品检验鉴定等工作。
(十六)出口加工区办事处
业务辖区为威海经区,环翠区温泉镇。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出
入境货物报检受理、计收费、签证、放行;负责辖区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出口企业分类和自理报检单位管理;负责本部门空白证单、业务印章的管理;负责辖区进出口动植物产品、进出口食品(不包括:直接销售的进口加工食品、化妆品,进口羊毛,进出口饲料、活水生动物、水果、花卉、蔬菜、花生、木材等)的检验检疫;协助实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计划、出口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计划和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管理;负责辖区进出口工业品(不含进口废物原料、矿产品、出口危险化学品、木制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
负责辖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有关咨询、考核、年度复查和到期复查换证;负责入境强制性产品认证商品的查验工作;负责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商品的初审、复审工作以及相关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
负责辖区入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及查验工作;负责辖区进境集装箱重箱检疫抽查;负责/协助有关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业务统计和质量分析;负责分管业务工作质量自查、业务工作差错控制、国外通报调查和出口退运调查工;负责辖区出入境商品档案、企业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负责本部门检测设备校验管理工作;负责办理辖区内违规企业、业务投诉的调查及行政处罚工作,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机场办事处
主要职责:负责空港口岸出入境航空器检疫查验与卫生监督;
负责空港口岸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查验及核生化有害因子监测和反恐;负责空港口岸出入境尸体、骸骨、出入境特殊物品的检疫查验;
负责空港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口岸卫生监督及医学媒介生物监测;负责空港口岸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及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与报告;负责空港口岸卫生处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办理辖区内违规企业(旅客)、业务投诉的调查及行政处罚工作,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负责分管业务工作质量自查和业务工作差错控制;负责本部门检测设备校验管理工作;负责收集空港口岸动植物疫情信息及重大疫情的报告工作;负责空港口岸入境货物报检受理、计收费、签证、放行;负责空港口岸入境快件、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
负责本部门空白证单、业务印鉴的管理;负责空港口岸入境货物全申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邮检办事处
主要职责:负责进出境邮寄物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负责进出境邮寄物检疫除害处理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进境邮寄物木质包装检疫及除害处理监督工作;负责进出境邮寄物的业务统计、疫情分析、风险评估、质量分析、应急处置、问题调查等工作;负责通过邮政部门进境的快件检验检疫工作;负责跨境电商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负责办理辖区内违规企业(个人)、业务投诉的调查及行政处罚工作,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主要负责人:陈俊新
四、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威海市海滨北路64号
联系方式:0631-3807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