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青岛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的。报告内容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工作概述
2017年,青岛检验检疫局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质检总局印发的《2017年全国质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社会公众关切和检验检疫中心工作,细化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要求,发挥媒体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平台建设,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依法依规答复依申请公开,努力提升公开实效和政府公信力,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全年通过政务网站、新闻媒体及新闻发布会、公众微信号等多渠道多方式主动公开信息300余条;按时依法处置依申请公开8起。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强化网站建设,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2017年,我局继续依托门户网站这个第一公开平台,持续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根据山东检验检疫局网站集约化管理要求,我局网站内容迁移至山东检验检疫局网站,并对网站进行了新一轮改版。为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满足政务公开对政府网站的新要求,新版网站在总体架构方面做了大幅调整,页面板块分类更加科学合理,对栏目结构、信息发布、咨询留言、搜索查询、视觉效果等方面进行了调整,更加注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精准性、适需性。2017年,青岛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00余条,按时答复咨询33条、投诉8条。
(二)发挥传媒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以公众关切为切入点,注重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增强检验检疫消息的参考性和可读性。2017年,青岛检验检疫局累计被省部级及以上各类媒体采用新闻540余条。其中,参与采写的新闻通讯《山东获“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称号——“区域化管理”守护农产品质量安全》被《经济日报》采用;协助中央电视台拍摄的专题节目《进口刹车片质量调查》《税收违法“黑名单”里的罪与罚》,分别被央视综合频道《每周质量》栏目和社会与法频道《一线》栏目采用;被央视财经频道《第一时间》栏目和新闻频道《晚间新闻》栏目各采用新闻1条;被山东电视台《新闻联播》采用7条,被《大众日报》采用2条。参与山东检验检疫局新闻发布会13次。
(三)围绕社会关注,推进信息公开。推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走向纵深,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相关内容,切实维护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在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制定公布了青岛局公共服务事项公开目录及办事指南、流程图,阳光政务工作取得新进展。继续做好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并建立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依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信息公示主体,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内容、时限和程序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细化落实财政收费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青岛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清单及收费标准信息,主动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招标文件及中标结果,接受公众监督,积极推进财政资金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8件,其中网络申请2件,信函申请6件。按照《青岛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间依法依规答复了依申请公开8起。其中同意公开答复的2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的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3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按照规定,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申请人相关费用情况,也没有减免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有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诉和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计划
法律法规对政务公开工作越来越严格,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越来越高,提出相关诉求的数量日益增多,青岛检验检疫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体制建设、人员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和主动公开的内容形式等方面仍有待提升改善。下一步,青岛局将继续努力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体制,依法依规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满足社会公众需求。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持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