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关自2026年7月22日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南通海关报关单证档案专用章”共6枚。为进一步明确我关各业务现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南通海关报关单证档案专用章”情况,现将各业务现场所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南通海关报关单证档案专用章”(印章直径:40mm)编号通告如下:
一、南通海关(2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南通海关报关单证档案专用章1。
二、南通海关驻开发区办事点(2333):中华人民共和国南通海关报关单证档案专用章2。
三、南通综合保税区(2376):中华人民共和国南通海关报关单证档案专用章3。
四、南通海关驻海门办事处(2392):中华人民共和国南通海关报关单证档案专用章4。
五、南通海关驻海安办事处(2393):中华人民共和国南通海关报关单证档案专用章5。
六、江苏海安保税物流中心(B型)(2396):中华人民共和国南通海关报关单证档案专用章6。
特此通告。
南通海关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