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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09:46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梳理2025年度苏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苏州海关办公室(0512-66081100),电子邮箱njsz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苏州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总署总关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提供坚强保障。

  (一)深化主动公开,提升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性。严格落实主动公开职责,明确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对照主动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定期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清理,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准确、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一事一审”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全流程工作机制,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无误、无失泄密风险。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办理服务质效。畅通申请渠道,在南京海关门户网站公布依申请公开办理指南,专人负责信函、电话、电子邮箱等多渠道接收申请。规范办理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要求,紧盯办理时限和办理程序,依法依规办理答复。2025年度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并规范答复。

  (三)擦亮政务服务品牌,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围绕“立足苏州、海关担当、优质高效、专业服务”内涵,打造“苏关优服”政务服务品牌。开展“关长送政策上门”,推出33门政策宣讲课程,开展“菜单式”“定向式”政策培训,惠及上千家企业。创新“关e通”全时窗口模式,推行原产地智慧审签,运用“海关政策+大语言”模型探索开展智能问答。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邮件“一站式”平台20项功能全流程线上办理。畅通关企交流渠道,对外咨询电话启用智能语音功能,精准直达业务办理部门;妥善办结“12345”市民热线及“12360”海关服务热线工单164件,持续提升企群众获得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6

  行政强制

  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1

  0

  0

  0

  0

  0

  1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2024年我关由于人员岗位调整,政务公开岗位工作人员相关工作经验不足,业务能力还需提升的情况,2025年我关聚焦能力提升,开展精准培训。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文件学习,加强理解政策,提升理论知识水平;二是加强实践锻炼,通过“以干促学”掌握办理时限、办理程序,提升工作人员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和水平。

  (二)目前存在问题。依申请公开疑难问题处理机制还不够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苏州海关2025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报告下载链接:

  苏州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苏州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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