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9号(关于升级新版快件通关管理系统相关事宜的公告) 为实现快件领域关检融合,优化进出境快件监管,提高快件通关效率,海关总署决定于2018年9月25日对新版快件通关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快件系统)进行升级,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海关总署2016年第19号公告中的文件类进出境快件(简称A类快件)、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简称B类快件)分类不变;对低值货物类进出境快件(简称C类快件)范围进行调整,C类快件是指价值在5000元人民币(不包括运、保、杂费等)及以下的货物,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除外: (一)涉及许可证件管制的; (二)需要办理出口退税、出口收汇或者进口付汇的; (三)一般贸易监管方式下依法应当进行检验检疫的; (四)货样广告品监管方式下依法应当进行口岸检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