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就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于2025年6月11日上午12: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具体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njhgsyzp@163.com,发送完毕后请在工作日时间进行电话确认。
(二)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确认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岗位代码)”,邮件附件为《确认参加面试声明》(内容样式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内容样式见附件3),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于2025年6月11日上午12:00前发送扫描件至njhgsyzp@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为“×××放弃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岗位代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报上级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5年6月13日上午9:00至11:00携带资格初审阶段通过邮件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及招聘岗位),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现场审核地点:南京海关中华路办公区(南京市中华路99号)2楼会议室。资格复审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本人身份证。
2.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书面认证证明。
3.招聘岗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
4.招聘岗位要求对象为2025年毕业生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以及个人承诺。
5.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提供有困难的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
6.招聘岗位有相关领域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相应劳动(或聘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以及所在单位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7.招聘岗位有发表论文及参与科研项目要求的,提供论文、项目申报书、项目审批书等证明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须当场向负责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五、面试
时间:2025年6月14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地点:南京
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签收)。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及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保持手机、座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
(二)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海关官方网站,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025-68283415,025-68283416(工作日时间:8:45-11:30,14:45-17:30);电子邮箱:njhgsyzp@163.com
附件:1.入围面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