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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关(本级机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7:00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梳理2024年度南京海关(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南京海关办公室(025-84422626;电子邮箱nj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南京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海关守国门、促发展职责,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4年,我关通过各类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3966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海关信息2918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共1048条。加强政策宣贯,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政策热点和企业群众关注的问题,发布67篇次政策解读信息。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关长接待日”信息12期,面对面服务企业群众、排忧解难指导关区各隶属海关按时保质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结合工作实践组织关区专题培训,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4年本级机关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24起,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海关统计数据、报关单证、规范性文件等领域,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网站维护、信息更新及巡查力度。每周对网站栏目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栏目内容未更新、断链错链、信息质量不高、错敏词等问题,确保网站运行正常。落实海关总署“智慧海关”建设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关区“政务地图”,同步更新关区所有办事机构信息和办事指引;全新推出“我陪群众走流程——进出境旅客通关”专题专栏,不断丰富网站信息资源,帮助群众和企业掌握用好海关政策,有力提升服务效能稳定保持热线高质量服务水平全年接听咨询电话91203条,利用“智能客服+人工客服”协同服务的模式做好咨询答疑,全年受理外界咨询共计1605条。

  (四) 政府信息管理及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要求,增强保密安全意识,创新自建信息公开审查模块,通过“小快灵”方式推动关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进系统、留痕迹,切实将审查要求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关区政府信息公开轮值巡检机制,以互查、互改促互学、互进,推动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质量2024年我关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3

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2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1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17

1

0

0

0

0

18

(七)总计

23

1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2024年,南京海关机关针对2023年年报所提出的“政策解读宣贯的形式不够灵活多样”“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企业群众的作用仍有待进一步发挥”的问题,多措并举完成整改:一是多元开展海关政策宣贯。“12360通关伴你行”线下广泛开展,并首次参加助企专场、高校科普等宣讲活动,不断拓展服务覆盖面;“南京海关12360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线上加强宣传,发稿数量创同期新高。二是加强平台建设,优化公开渠道。创新建设“我陪群众走流程——进出境旅客通关”专题专栏,优化完善关区“政务地图”,服务企业群众掌握用好海关政策。

  (二)目前存在问题。对各职能部门、关区各隶属海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力度有所欠缺,日常监督检查还需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京海关(本级机关)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下载:

南京海关(本级机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南京海关(本级机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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