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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禄口机场海关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6:59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梳理2024年度南京禄口机场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南京禄口机场海关办公室(025-84476323);电子邮箱(njlkjc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南京禄口机场海关坚持落实政务公开与打造责任型、服务型、法治型海关相结合,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树立海关良好形象,增强海关执行力、公信力的内在需要,努力保证人民群众对海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上级各项规定。

  2024年,南京禄口机场海关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的领导及分工,确保该项工作顺畅推进。同时认真学习研究政府信息公开最新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逐条对照本关涉及信息公开的事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认真贯彻和落实。

  (二)健全运行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

  1.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岗位的职能作用。在办公室设置信息公开岗位,扎口负责和指导全关的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更新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信息,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规定提交的政务公开申请,对申请材料予以审核;指导各通关现场及对外窗口政务公开工作。

  2.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批流程。建立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海关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于主动公开的项目,如果是符合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由专职人员定期维护,如果不属于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但相关科室认为依据法律规定,确有必要公开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审查,确定目录内容;对于依照申请公开的项目,政务公开岗位人员审核、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审核申请表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分不同情况答复申请人。

  3.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权利保障。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规范,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备的事项不予受理和批准或者其它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人员,追究当事人责任;信息公开岗位人员定期对业务现场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全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

  (三)明确工作重点,主动公开政策变化情况。

  南京禄口机场海关的信息公开岗位除了指导做好海关规章和海关业务现场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以及办公地点、办公时间和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公开以外,还利用公告栏、政务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业务咨询窗口、资料架、政务公开宣传海报、各类媒体报道等方式实时发布工作任务政策信息,加大解读力度,丰富内容形式,提升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指导行政相对人及时掌握海关政策的变化情况,努力实现空港经济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环境。2024年,我关持续优化咨询投诉受理答复模式,稳妥处置1234512360热线工单35单,建立服务热线问题周报机制,统筹更新南京禄口机场T2航站楼旅检业务处置现场和货运中心现场政务公开设施标识,认真落实“关长接待日”工作制度,每月按时发布“关长接待日”工作安排,优化海关对外通联方式,提升外部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3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不断完善组织建设,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专门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各部门择优选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联系,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强化了组织领导,提升了部门间协调性。

  二是持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对综合业务科、法规科等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信息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兼职信息员对信息发布流程、注意事项等掌握程度,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服务对象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

  (二)目前存在问题。2024年,我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是相关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规定还不熟悉,特别是对于发布信息留存时效、内容格式等内容尚不能完全掌握,仍需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应知应会”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京禄口机场海关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报告下载链接:

  南京禄口机场海关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南京禄口机场海关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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