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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0:53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梳理2024年度宿迁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宿迁海关办公室(0527-80760012);电子邮箱(njsq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宿迁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意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和南京海关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是及时准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2024年,宿迁海关通过南京海关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2类共0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按照南京海关统一部署,及时准确对外公开本关2024年预算和2023年决算信息;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事。根据科室职责、人员岗位、领导调整情况,规范做好办公大楼内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屏更新维护等工作,完善海关咨询投诉、廉政举报渠道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加强办公室和业务部门的联动配合,认真履行保密审查责任,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日常工作。

  二是突出实效加强政策解读力度深入践行“四下基层”制度,深化“海关关长送政策上门”活动,开展“‘关’心入企 精心为民”惠企政策宣传系列活动,将服务触角靶向延伸到乡镇中小微企业。以“企业问题清零”为抓手,持续拓展政策解读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企业问题清零系统等方式及时解决企业问题60个,切实为企业减负增效;通过开展惠企政策县区行、参加宿迁市新闻发布会等,详细解读“海关信用培育”“海关技术性贸易措施”“海关主动披露”等惠企政策;开展“减免税专家进企业”活动,实行“专门辅导、专项预审、专班审核”,助力辖区企业及时享受税收优惠。

  三是持续优化政务公开服务品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枫桥经验”实体工作室,持续拓展“信、访、网、电”四位一体服务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政策解读活动;丰富“SU公开”政务公开品牌,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推行“不见面审批”“一次性告知”,引导企业网上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备案等业务,在报关厅配备政务公开信息查询硬件设备,优化门户网站内容;通过宿迁市“1+X”新闻发布会发布《宿迁海关支持民营经济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措施》,助力宿迁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宣传推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好差评”评价事项及时评价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政务公开品牌内涵进一步挖掘及品牌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方面有较大改进空间等问题2024年,我关积极整改提高,不断丰富品牌内涵,推动服务提质增效。一是针对本关工作实际,发挥“宿新‘枫’”实体工作室的示范作用,将“枫桥经验”内涵融入SU公开”政务公开品牌建设,塑造政务服务“宿关品牌”。二是通过南京海关门户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案例栏目大力宣传我关“SU公开”政务公开品牌,让企业群众切实体会“关心”,保障公民对我关各项政务服务措施的知情权,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二)目前存在问题。2024年宿迁海关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也有所不足,主要是在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等方面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宿迁海关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报告下载链接:

  宿迁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宿迁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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