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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1:46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梳理2024年度昆山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昆山海关办公室(0512-66085869);电子邮箱(njks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昆山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围绕企业和群众需求,健全工作制度、持续政策供给、优化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聚焦基础工作,实现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对照《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在南京海关门户网站实时更新办事机构信息、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关长接待日”、预算决算、“双随机一公开”等重要内容;用好报关大厅公开栏、政务公开电子屏等平台载体,及时公示科室职能、人员去向信息,发布最新政策文件;规范政务公开热线和业务咨询电话接听回复工作,落实“首问负责制”;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发挥媒体“传声筒”作用,通报外贸数据、解读热点政策。

  (二)拓展渠道平台,多维度强化政策供给。以企业群众关心关注热点与最新政策文件发布为导向,制作相关政策解读稿件,在“南京海关12360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从“企业问题清零”出发,落实“三项联络机制”,通过关企座谈会、赴企业调研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介、回应企业诉求;围绕国门生物安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8·8海关法治宣传日”、新《关税法》实施等重要内容与时间节点,“送法上门”“请进海关”,实现政策宣讲多样化。

  (三)创新工作方法,精准高效助力企业享惠。建立1个工作日受理、3个工作日反馈、疑难问题5个工作日协调的“135”快速解决机制,以“码上行动”政务服务品牌推动政策直达,构建全域24小时普法网络,梳理行政审批、通关监管等海关事务办理流程16470项,制作“真空包装试点”“咖啡技术规范”等政策专码12个,为371家需求企业“点对点”精准推送政策及解读,保障企业知惠享惠及时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1

行政强制

8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上报问题为:政务公开工作与海关业务结合不够紧密,参与总署、总关政策解读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对此,改进措施为:一是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业务科室职责范围梳理相关政策法规并定向约稿,提升政策解读类政务公开稿件准确率;二是建立新媒体工作室,充实工作室人员,以专业制作水平提升新媒体稿件可读性与美观度。

  (二)目前存在问题。

  从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来看,政策解读、业务操作指南类稿件的实时性较低,在时事结合度方面仍需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昆山海关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报告下载链接:

  昆山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昆山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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