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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16:55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梳理2023年度江阴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江阴海关办公室(0510-68520690;电子邮箱njjy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江阴海关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基层海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高效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强化多渠道政策供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主要情况如下:

  一是主动公开,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时做好线上平台发布维护,方便公众一键查询。按照《南京海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逐项在南京海关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本级海关机构信息、行政执法信息、财物信息、综合管理等各类信息,由政务公开岗位人员动态管理并及时调整更新。合理布局线下服务平台,现场互动高效灵活。严格落实窗口标准化管理,用足用好现场公示栏、政务公开电子屏、查阅点、咨询服务窗口等实体平台,优化企业群众办事咨询、沟通交流体验。

  二是依申请公开,全力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及时修订本级海关《依申请公开指南》,并通过南京海关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事项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及时沟通答复。2024年,江阴海关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起,均按时妥善答复,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争议。

  三是多平台公开,强化惠企政策供给。联合业务科室承接海关总署政策解读稿件撰写4次,结合时间节点、重点业务领域独立撰写政策解读稿件4篇,并在海关总署网站政策解读栏目、“12360服务订阅号等载体刊发;原创宪法宣传视频获总署“海关影像”栏目、“南京海关发布”“南京海关12360服务热线”微信号采用,有效宣传海关政策和宪法知识。年内开展“澄关普法讲师团”“关长送政策上门”和“澄心诚意”金钥匙护航行动等政策宣讲活动32场,持续输出各项海关惠企政策,不断增强外贸企业内生增长动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2

行政强制

2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年报中提到的问题是:政策解读稿件发挥作用的平台较窄,主要是“南京海关12360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多载体发挥效用的空间有待拓宽。针对这一问题,我关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充分挖潜业务科室潜力。联合业务科室,主动向上沟通,承接海关总署政策解读稿件撰写4次,并在海关总署网站政策解读栏目、“12360服务订阅号”等载体刊发。二是释放岗位叠加优势。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岗位和新闻宣传岗位的叠加优势,借助新闻宣传途径开展对外政策解读宣传,2024年在《人民日报海外版》《法治日报》《新华日报》等载体宣传海关相关政策10余次。三是汇聚多部门联合宣讲合力。2024年,联合地方政府部门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食品安全周、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积极参加江阴市“星火相澄”青年讲师团,宣传推广海关政策。

  二)目前存在问题。

  政务公开电子屏、查阅点等实体平台是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窗口,更是直接展示海关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第一线。目前存在相关设备老旧、使用不便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江阴海关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报告下载链接:

  江阴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江阴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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