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关于海关年报的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4-07-25 11:35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1)企业报送《企业信用信息年度报告》需要报送海关年报内容吗?当年备案登记的企业是否也需报送?

  答:在海关备案登记的报关单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每年1 1 日至6 30 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海关提交《企业信用信息年度报告》。当年备案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向海关提交《企业信用信息年度报告》。

  2)企业未按时报送海关年报,怎么办?

  答:海关已推出年报补报功能,企业可以通过单一窗口”—业务应用口岸执法申报企业信用卡介质登录,左侧点击企业年报管理年报补报。使用法人卡、操作员卡均可以登录。

  3)如何查询海关年报报送状态?

  答:企业可以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海关年报报送之日起7 日后,登录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海关接收企业年报的状态。

  4海关年报报送后仍显示未报送,如何操作?

  答: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多报合一功能正常报送海关年报,但在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仍显示未报送的,可能是因数据传输滞后导致的。到7 1 日后仍显示未报送的,可在单一窗口补报海关年报信息。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