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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关(本级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6:48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梳理2023年度南京海关(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南京海关办公室(025-84422626;电子邮箱nj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京海关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主题教育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海关总署重点工作任务,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持续推动提升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高广大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主要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我关通过各类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3799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海关信息2793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共1006条。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政策热点和企业群众关注的问题,加强政策宣贯,发布185篇次政策解读信息。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关长接待日”信息12期,有力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指导关区各隶属海关按时保质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聚焦政务公开岗位能力提升,建立依申请公开实战培训机制,采用真实案例全覆盖实训演练,力求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2023年本级机关累计收到依申请公7起,内容涉及海关统计、进出口食品安全等领域,均及时妥善处理。

  (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树牢互联网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地位,在探索政策精准推送方面重点发力,开发上线关区“政务地图”,一站式整合关区所有办事机构信息;升级“宁关小智”,在网站端和微信端同步提供咨询解答服务;全新推出“公职律师有约”“昆山海关科普基地”等专题专栏,不断丰富网站信息资源;发布AEO标准指南针等实用工具,帮助企业掌握用好海关政策,有力提升服务效能稳定保持热线高质量服务水平全年接听咨询电话91348条,接通率97.2%,直接答复率超99.4%利用“智能客服+人工客服”协同服务的模式做好新媒体外界答疑,全年受理外界咨询共计4151条。

  (四)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情况。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1+1+1”制度,将工作任务分细压实,共建共享工作台账,减轻基层负担同时有效提升督办效率。联合机关职能处室共同出台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规范,使相关栏目样式更简洁、内容更易查,进一步提升便民性。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检查和职能指导,建立关区政府信息公开轮值巡检机制,通过互查互评找不足,在互学互鉴中促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30

  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6

  1

  0

  0

  0

  0

  7

  (七)总计

  6

  1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2023年,南京海关机关针对2022年年报所提出的“政策咨询服务仍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内容建设仍需进一步推进”的问题,多措并举完成整改:一是通过网站、热线和新媒体等多渠道收集企业群众咨询热点,按月汇总分析焦点问题,精准把握政策宣贯的重点和方向,细化稿件制作选题要求,进一步提升政策服务的针对性。二是级“宁关小智”知识库,不断充实热点问答;开发上线关区“政务地图”,一站式整合关区所有办事机构信息;优化隶属海关专题页面,根据实际情况增减栏目,进一步提升便民性。

  (二)目前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宣贯的形式不够灵活多样,距离走好“最后一公里”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企业群众的作用仍有待进一步发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报告下载链接:

  南京海关(本级机关)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南京海关(本级机关)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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