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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5:28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梳理2023年度苏州工业园区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苏州工业园区海关办公室(0512-69991029,电子邮箱njszyq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基层海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建立健全主动公开机制。按照《南京海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所列事项逐项对外公开,依托南京海关门户网站、业务现场政务公开公告栏等载体,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并动态调整更新。适应当前发展需求和业务办理需求,建设适应和满足本关服务对象的公开渠道和公开载体,持续更新南京海关门户网站中苏州工业园区海关专题页面和本关业务现场政务公开公告栏。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按要求编制本级海关的《依申请公开指南》,并通过南京海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与南京海关政务公开办公室业务沟通,进一步提高处理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持续提升政策咨询服务质效。主动宣传和讲解海关政策,召开“推动更高水平开放助推园区实现更高质量发展”主题新闻发布会;积极争创政策服务品牌,整合优化现有“晓青山”志愿服务团队、唯企关爱工作室、娄葑专家诊室等服务品牌,创建“关心助企”服务品牌;积极通过苏州新闻广播“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介绍海关主要改革创新工作,宣讲海关政策法规,为企业市民答疑解惑;制发微信推送,通过图文图表等方式对海关政策进行解读,在南京海关12360服务热线发布政策解读2篇;举办“学雷锋志愿服务面对面”活动,向辖区30多家外贸企业宣传最新的海关优惠政策。

  (四)同步推进线上线下平台建设。创新优化AI规范申报辅助系统——“智贸诊断器”,实现人工智能在海关申报业务领域应用新场景。目前,已部署在园区“经济大脑”网站供企业免费使用,识别准确率可达96%以上,降低差错率34%。保障维护政务公开现场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业务现场海关政务公开公告栏,统筹更新办公现场政务公开设施标识,维护更新台卡信息卡20余个,政务公开展板更换4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7

  行政强制

  18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2022年,我关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务公开设备设施、保障措施以及创新政策解读形式上有待进一步加强2023年,我关通过定期检查维护业务现场政务公告栏、统筹更新政务公开设施标识等方式来保障维护政务公开现场设施,通过同步推进线上线下平台建设、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等方式做好政务公开的保障工作,通过走进苏州新闻广播“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利用新媒体制发微信推送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目前存在问题。我关目前在政策解读覆盖面、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等方面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报告下载链接: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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