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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4:02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梳理2023年度无锡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无锡海关办公室(0510-68933114),电子邮箱njwx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锡海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海关总署、南京海关具体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海关行政执法、办事服务全过程,不断深化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确保“真达标、见实效、可持续”,以“锡心关护”服务品牌为引领,多措并举推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双轮驱动,持续提升海关工作透明度和企业群众满意度。2023年,我关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有:

  (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办公室统筹协调、各部门协作推进工作格局。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设置“线上+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制定完善本关信访诉求依法分类处置办法、健全信访诉求和意见建议接受渠道等。

  (二)推进“信访+”规范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关长接待日”等机制,畅通行政相对人问题反映渠道,确保及时签收、立即反馈,注重与当事人联络沟通,完成问题解决闭环。形成“信访+党建”工作体系,将各级党组织作为信访问题受理、专办和承办的重要平台。用心用情做好群众工作,坚决就地妥善处置化解,杜绝矛盾上交。夯实“信访+调研”反馈基础,通过“关长送政策上门”,针对网上、电话、座谈等途径反映的诉求,通过调研核实形成业务部门主办、信访部门督办的责任链条,收集解决医疗器械“同仓调拨”改革试点、开展医药全球保税研发等发展诉求。

  (三)擦亮“锡心关护”服务品牌优化公开和服务。成立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领导小组,编制制度指引、流程图和管理规则,实体运行“1+3+N”枫桥工作室,“锡心关护”枫桥工作站获评首批全国海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示范点。创建“飞云在线”服务品牌,开展规范申报、RCEP等政策宣讲,提供商品归类、原产地等咨询辅导,推出“锡心”服务,送政策、听反馈、解难题、助企业,通过“经贸大讲堂”、“报关知识更新会”开展线下政策宣讲及信用培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3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存在相关栏目公开的信息内容出现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况,成立政务公开工作组,对栏目中过时、无效信息第一时间做好维护和更新,同时对各办事处政务公开进行抽查督导,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二是针对工作合力不够,综合、法规、缉私、企管多部门信息交流不畅问题,构建动态信息通报机制,全面掌握对政务服务、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类信息的动态变化,防止政务公开信息收集、汇总、分类、公开、统计工作中出现数据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

  (二)目前存在问题。一是存在旅检现场执法过程中,执法依据解释不清楚的问题,由于新进关员对业务不熟练等情况,导致现场执法引起行政对象误解。二是存在业务现场电话智能指引不适用问题,业务咨询群众反映需要等待较长时间,有损办事通关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报告下载链接:

无锡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无锡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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