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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09:47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梳理2023年度张家港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张家港海关办公室(0512-82590547),电子邮箱njzjg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张家港海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海关总署、南京海关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信息维护管理,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依托南京海关和张家港市政府门户网站,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专门接受群众监督。利用滨江大厦报关办事大厅,通过印发办事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服务信息,对受理申请机构的地点、时间、联系电话等作了明确说明,对申请的程序和申请的处理过程作了详细规定,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用好关长接待日,第一时间解决相关问题,畅通民意表达。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海关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要求,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人员队伍培养,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2023年我关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根据“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核信息发布质量,对相关制度进行梳理,逐项对照落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外公开期限工作指引清理过期信息,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照目录按照指定渠道进行公开。建立健全各类工作流程,完善相关业务台账。

  (四)规范平台建设情况。

  有效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发布政策宣传和动态信息,参与各类公告解读,全年开展各类科普宣讲二十余次。多种形式线下开展政策宣讲,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对全市主要区镇开展“关长送政策上门”主题活动,让惠企政策直达市场主体。设置信访接待室,建立本关舆情处理工作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

  (五)监督保障情况。

  以《行政许可法》学习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4

  行政强制

  1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关认真开展整改: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种类不够全面,在规范性文件公开、政策解读等方面发布的信息较少的问题,积极发动相关部门参与政策解读,提高信息公开覆盖面;针对在公开信息的质量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审核还需加强把关力度的问题,规范信息发布审核,严格审核信息发布质量,对相关制度进行梳理,逐项对照落实。

  (二)目前存在问题。我关对业务现场部门信息和业务流程等更新不及时,政务公开整体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张家港海关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报告下载链接: 

  张家港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张家港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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