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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08:52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梳理2023年度泰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泰州海关办公室(0523-82727620),电子邮箱njtz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泰州海关按照南京海关、泰州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结合《2023年南京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泰州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增强公开质量和时效,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一是加强全链条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海关工作实际,综合运用南京海关门户网站,重点围绕履职依据、机构职能、办事机构、通知通告、双随机一公开、预算决算、执法年报、依申请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年报、信访、双公示等模块进行主动公开,优化平台栏目设置,规范海关信息发布。

  二是强化海关政策解读力度。围绕企业群众关心的重要政策和热点问题,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公告公示栏、政务公开电子屏、业务咨询窗口等渠道主动宣传和讲解海关政策,扩大政策宣讲覆盖面。9月联合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召开药品进口口岸获批新闻发布会,现场答记者问,进一步宣讲海关最新政策。参与2篇海关最新政策解读

  三是推动政务服务品牌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常态化开展海关服务区县行”“关长送政策上门系列活动,组织加工贸易新政、AEO企业培育等10余次专场宣讲,关长带队赴区县、入园区、进企业,开展专题调研50余次,切实在解决问题上下足功夫。

  四是推动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处理。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关办公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业务处室依法办理的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明确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现场申请、书面申请、网上申请等方式,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确保按时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

  行政强制

  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目前我关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法规科)牵头,法规科科长为分管科室领导,一名同志具体承办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派员参加总关、地方各类培训,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和能力。

  (二)目前存在问题。政策解读质量不够高,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报告下载链接:

  泰州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泰州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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