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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09:29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梳理2023年度昆山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昆山海关办公室(0512-66085966),电子邮箱njks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昆山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创新智慧政务“码”上行动,全力打造基层海关政务公开品牌,拓宽关企互动交流渠道,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拓宽公开渠道,提供多元服务。对照标准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围绕企业普遍关注事项,充分依托海关门户网站、海关政策文件汇编、政务公开电子屏等资源,为办事群众提供办理流程指南、通关咨询热线、惠企政策解读等服务,打通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二)优化政策供给,持续精准滴灌。围绕企业公众关心的重要政策和热点问题,通过线上和线下双重联动,积极宣传海关政策,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线上积极参与总署、总关政策解读,让群众及时了解海关各项工作;线下组织“国门生物安全海关开放日”“RCEP政策宣讲会”“属地纳税人企业培训会”等活动,加强与企业公众之间交流联系,面对面为企业群众答疑解惑。

  (三)创新平台载体,擦亮公开品牌。创新智慧政务“码上行动”,企业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提交问题,后台专员实时查看后直达负责部门,及时为企业通堵点、接断点、破难点,实现“业务即时查、新规实时推、问题随时提”全天候服务,做到有诉即办,“码”上解决;同时,运用“三应”“342内控”“3233业务风险防控”等信息化系统,畅通部门联动和岗位环节控制,实现简单问题快速解决和疑难问题高效处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4

  行政强制

  6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的整改情况。2022年上报问题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多部门,在强化部门间协作、提升工作合力方面有待增强。对此,改进措施为:紧扣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点任务,根据科室职责分工全面梳理政务公开账号发布主体,细化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明确流程节点和完成时限,对标对表逐项落实,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办公室和业务部门的联动配合,加快形成各司其职、群策群力的良好局面,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目前存在问题。从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来看,政务公开工作与海关业务结合不够紧密,参与总署、总关政策解读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报告下载链接:

  昆山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昆山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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