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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7:29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梳理2023年度江阴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江阴海关办公室(0510-68520690),电子邮箱njjy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江阴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以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创新打造“澄心解忧”政务公开服务品牌,以更高标准、高宽途径、更高质量,持续推进基层海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是聚焦制度基础建设,更高标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和职责。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各部门立足职责、协作推进,规范完成各项工作。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关长接待日、信访诉求依法分类处理机制等政府信息接收与反馈渠道;完善主动公开内容。对照《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全面公开机构职能、执法年报、依申请公开指南、预算决算等重要政府信息。按照便民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南京海关门户网站隶属海关专栏的管理,及时发布、更新、清理信息。

  二是聚焦“双线”平台建设,更宽途径拓展关企互动交流渠道。

  完善线上平台建设维护,掌上查询实时便利。立足南京海关门户网站隶属海关专栏,打造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及时公开、更新相关政府信息,方便社会公众一键查询;紧跟社会热点、企业关注制作相关政策解读稿件,在“南京海12360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合理布局线下服务平台,现场互动高效灵活。严格落实窗口标准化管理,用足用好现场公示栏、政务公开电子屏、查阅点、咨询服务窗口等实体平台,优化企业群众办事咨询、沟通交流体验;按要求规范设置信访接待室,畅通本关信访投诉和意见建议接收渠道。

  三是聚焦政策解读精准靶向,更高质量助力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送法上门,答疑解难。结合领导调研、海关各类宣传日节点,开展企业座谈会、公众开放日,以及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旅行社等活动20余次,广泛宣传海关政策,聆听公众需求,帮扶解决问题。关地合作,共建共讲。联合地方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两次开展“澄心诚意”金钥匙护航行动专场政策宣讲会,为企业宣讲海关企业管理和通关政策,超百家企业参会。品牌联合,精准施策。对接法规部门“澄”心桥枫桥经验工作室、“沈鸿宇工作室”驻企服务站等品牌,充分发挥其政策靶向宣讲和矛盾事前解决的机制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

  行政强制

  3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我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是随着办公室人员更新变动,政务公开工作岗位人员变动频繁,业务办理能力急需提升。针对这一问题,我关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开展自学。政务公开工作岗位人员及时、自主学习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规定,强化理论武装。二是在实践中锤炼技能。今年以来,江阴海关共办理2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经过调查审理后分别作出部分公开和无法提供的答复,申请人未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三是在督办检查中查漏补缺。办公室组织对业务咨询中涉及到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对照工作规则和时间节点,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回复。同时,不定期开展电话抽查,在督办检查中查漏补缺、提高技能。

  (二)目前存在问题。

  从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来看,政策解读稿件发挥作用的平台较窄,主要是“南京海关12360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多载体发挥效用的空间有待拓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下载链接:

  江阴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江阴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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