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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6:15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梳理2023年度南通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南通海关办公室(0513-85055881),电子邮箱njnt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通海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持续推进本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是多渠道做好主动公开。通过南京海关门户网站,及时维护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海关执法行为;通过政务公开电子屏主动公开机构概况、科室职能、本关通告等信息;用好南通政企通平台,定期推送政策信息;规范接听、答复业务咨询电话,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开展海关政策解读及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各级各类媒体采用新闻稿件330余篇次。

  二是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安排专人每日登录南通海关政务公开电邮,及时接收申请信息。2023年,南通海关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已按时妥善进行答复处理。此外,做好南通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办理工作,全年共计办理12345平台工单31件。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严格对照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加强对文件公开选项的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和制度化。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及时更新各类相关信息。

  四是规范平台建设。在业务现场设立政务公开电子屏,完善海关公告、机构职能、人员信息等内容;每月设立关长接待日,及时在南京海关门户网站对应栏目做好信息维护;完善海关咨询投诉、廉政举报渠道;优化政务大厅建设,设置各类政策宣传展板;通过企业座谈、政策宣讲会、实地调研、业务窗口宣传、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深入宣讲海关政策规定和最新改革举措,积极指导企业解决困难问题。

  五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岗位,各部门设有兼职联络员,明确由专兼职人员定期维护依法应主动公开的项目。加强公开前审核,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保证信息安全。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0

  行政强制

  2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2022年南通海关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信息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主要依靠网络,渠道较为单一的问题,2023年,我关加强政务公开岗位人员培训,及时对各部门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于海安办事处等线下办事窗口,根据岗位职责及人员调整情况等及时更新应急值班电话、预约通关电话及每月关长接待日情况等信息,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多样性。

  (二)目前存在问题。2023年,南通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问题,主要是部门间信息交流不畅,在各公开事项的主协办部门配合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通海关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报告下载链接:

  南通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南通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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