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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5:25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梳理2023年度盐城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盐城海关办公室(0515-68668611),电子邮箱njyc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盐城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和在盐城新四军纪念馆调研期间重要指示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重托,秉持“四个站在”科学方法,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聚焦便民利民、坚持规范创新,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规范公开,持续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盐城海关严格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开展工作,全年主动公开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2起,公开海关信息80条。对照上级海关关于规范信息公开的相关通知要求,规范修改公开内容并提供便民格式下载。持续优化公开方式,定期更新互联网门户网站相关信息,在综保区办事大厅、南洋机场、大丰港等现场电子显示屏同步进行推送。在持续用好宣传栏、公告板、宣传手册等传统宣传方式基础上,加大移动端政策宣传力度,力争不断扩大海关影响力。

  (二)强化管理,牢牢把握“先审查后公开”。盐城海关遵循“谁执法、谁公开”的原则,坚决守牢政府信息公开底线思维,按要求对内容进行公开前合规性审查。在强化事前审查的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多次举办海关进校园、进社区、进街道主题宣传活动,主动邀请盐阜大众报小记者走进海关机场办事处,了解机场“国门卫士”如何防范疫情疫病跨境传播,优选专家给市民提供法律、技术、信息等多方面服务,收获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精准高效,切实做好“以公开促服务”。盐城海关坚持践行群众路线,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切实履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全年答复南京海关12360服务热线转办件1起,盐城市12345市民热线62起,接听企业群众来电500余个,建立问题台账清零机制,强化跟踪督办,推动问题快速解决。落实盐城海关助企发展40条措施,以多种形式为辖区企业开展政策宣贯、业务辅导,助力3家企业年内通过AEO高级企业认证。畅通民意表达,定期开展“关长接待日”活动,持续拓展“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渠道,打通关企联系“最后一公里”。工作中注重贴心关怀,主动化解矛盾,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解决历史难题,年内辖区未发生信访投诉事件,展现了新时代海关亲民、爱民、为民的政府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上年度我关在现场电子屏幕、公告板更新方面存在信息发布滞后的问题,我关加强对政务公开及现场业务大厅岗位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对信息发布时效性的要求,同时要求各现场每月初对已公开内容进行检查,及时更新最新政策法规及各类解读,同时利用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推送同步更新,提升政策宣传合力。

  (二)目前存在问题。2023年我关在政务公开能力提升方面有较大进步,各项能力稳步提高。但在了解社会公众需求,提升政务公开宣传精准性方面还有不足,仅能满足社会一般需要,与当前地方外贸高速发展的适配度存在较大差距,需要加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报告下载链接:

  盐城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盐城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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