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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6:21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梳理2023年度如皋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如皋海关办公室(0513-68269275),电子邮箱njrg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如皋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流程,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较好地完成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明确责任主体,精心组织实施。

  将信息公开纳入我关年度重点工作内容,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如皋海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格对照上级要求,从实际工作出发,从接收与登记、审核与办理到答复与归档,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并纳入如皋海关“大安全”治理体系。依托“南京海关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电子屏等渠道,指派专人定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维护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起。

  (二)深化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

  拓宽如皋海关办事大厅政务公开专区信息公开渠道,除做好现场公示栏、政务公开电子屏、政务公开查询电脑日常维护外,新增如皋海关政府服务办事指南纸质阅读专区,通过政务服务手册公开本关最常办理业务。进一步完善海关预约通关、廉政举报和应急值班电话公开渠道,定期做好“关长接待日”工作安排。做好节假日如皋海关放假通知的信息发布。

  (三)强化公开效能,提升服务能力。

  联合地方政府赴外贸企业开展海关政策宣讲10余次,组织召开口岸通关、RECP享惠、AEO认证、主动披露、进出口危险货物检验监管、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管理、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监管、加贸保税监管等政策集中宣讲4次,惠及辖区150家外贸企业。加大海关政策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工作人员赴高明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海关科普宣传,在社区、商场、码头开展相关海关政策宣讲6次。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如皋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8条举措。深化“企业问题清零机制”运用,全年清零解决企业问题34,企业满意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一是对外答复的文书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未形成文书规范答复的审查机制;二是经办人员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经办部门的审查责任需进一步落实。针对问题一,如皋海关通过建立政务公开对外答复文书规范性审查机制,加强政务公开专岗关员和业务科室兼职信息员对外答复文书规范性培训,定期组织学习对外答复文书优秀范文,全面提升对外答复的文书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针对问题二,如皋海关办公室深化与各科室经办人员沟通,通过政务公开案例分享、棋盘推演、学习沙龙等形式,提升经办人员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目前存在问题。

  我关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企业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的精准度不够,围绕企业和群众不同需求,探索政务公开精准推送方面还有待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报告下载链接:

  如皋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如皋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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