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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5:04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梳理2023年度启东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启东海关办公室(0513-83314600),电子邮箱njqd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启东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关总署、南京海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力地促进了我关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我关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优化我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审核管理,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的管理,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督办、责任科室具体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全年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办公室(党委组织宣传部)牵头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办理,指定专人定期查看政务公开邮箱信息,更新政务公开电子屏信息,及时在南京海关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

  (二)及时规范公开,压紧压实责任。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我关工作职责,明确我关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双公示”要求。2023年,启东海关在南京海关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6条,行政处罚信息1条,均按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作出公示。在报关大厅设置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海关总署公告及南京海关公告,便于来海关办事的群众及时了解海关最新政策法规。及时更新报关大厅的政务公开电子屏上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工作流程,宣传海关工作动态,展现海关工作风采。

  (三)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效能。

  加强新闻媒体宣传,邀请新华日报、启东日报、启东电视台等媒体和12家重点企业代表参加我关新闻发布会1次,刘振华副关长介绍我关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综合业务科对我关优化营商环境46条措施进行政策解读宣贯。2023年,中央电视台、新华日报、学习强国、中国国门时报、江苏卫视、启东日报、南京海关发布等平台采用我关宣传报道41篇次。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立足岗位做贡献”活动,组织开展RCEP政策、加工贸易政策、水产品出口企业政策法规宣贯、AEO认证培育宣讲等活动,推动海工企业、重点企业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海关信访工作制度》,夯实信访工作基础,增强队伍力量。认真学习关区舆情处置案例,总结经验和教训,制定我关舆情处置应对预案,明确相关人员和流程。

  (二)目前存在问题。我关政务公开信息内容质量不够高,部分栏目公开的信息内容出现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况,仍需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报告下载链接:

  启东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启东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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