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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关行政复议渠道

发布时间:2025-08-19 15:58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针对南通海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为南京海关,受理机构为南京海关法规处。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3601612室,邮编:210001

  传真号码:025-84476415

  咨询电话:025—84423225

  复议网址:https://online.customs.gov.cn/publicService/

  工作时间:

  春秋冬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

  夏   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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