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申请机构
无锡海关的受理机构为无锡海关办公室综合科,负责对外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受理地址:无锡市华夏中路10号1601室
邮政编码:21410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0510-68933114、0510-68933180
传真号码:0510-88702030
电子信箱:njwxhg_zwgk@customs.gov.cn(发送邮件后请务必拨打联系电话确认)
监督投诉电话:0510-68933179
二、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填写《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至无锡海关办公室综合科领取、传真表格复印件或者在南京海关门户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或复制等方式,南京海关门户网站具体网址为:http://nanjing.customs.gov.cn。
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申请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明确和详细,并尽可能提供信息标题、发布时间、文号以及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一)当面申请。申请人当面向无锡海关申请获取海关信息的,办公室综合科在核对其提供的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确认其身份后,要求其填制《申请表》。个人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身份证件、学生证、护照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身份证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二)以其他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以来电、来函、短信、传真、电报、电子邮件或者口头等其他形式向无锡海关申请获取海关信息的,办公室综合科给予申请人相应形式的回复,告知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表格网络下载等方式填制《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完毕后,可以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以传真、电邮或者特快专递方式寄送给无锡海关。个人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身份证件、学生证、护照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身份证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主题字段一律采用“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的处理
办公室综合科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即时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作出答复。
(一)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 ,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办公室综合科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应及时告知申请人补正。
申请公开第三方信息内容的,无锡海关将征求第三方意见后,予以答复。
四、收费标准